夏季气温升高,雨量充沛,为野生蘑菇生长提供优越的条件,误采误食野生蘑菇进入高发季节。
野生蘑菇种类繁杂,很多有毒蘑菇和可食用野生蘑菇外观十分相似,常常会因为误采误食引起人员中毒,严重时甚至导致人员死亡。
在此,略阳县人民医院温馨提醒:为了您及家人生命安全,不采、不食、不买、不卖野生蘑菇!
一、不采摘野生蘑菇
在郊外、路边草丛看到野生蘑菇时,不要因为好奇或为满足口腹之欲采摘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。
鉴别野生毒蘑菇是否有毒,目前没有简单易行的鉴别方法,不要轻信民间或网传的一些没有科学依据的毒蘑菇鉴别方法,请广大群众要提高认识,增强食品安全自我防范意识。
二、不食用野生蘑菇
野生蘑菇营养价值高,味道鲜美,一直深受老百姓的喜爱,人们在享受野生蘑菇美味的同时,因误食毒蘑菇而导致的中毒事件屡见不鲜。
中毒常见类型及症状:
1、急性肾衰竭型:中毒后具有8-12小时的潜伏期,从误食到肝肾损害一般是1-4天,肝转氨酶升高约为正常上线的15倍,反映肝功能中度受损。肾功能损害的表现为急性肾小管间质肾病。在肾损害阶段,采用对症支持治疗,约25%的病例需进行血液透析,恢复需要3周左右,没有肝肾后遗症。
2、胃肠炎型:主要表现为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等消化道症状。—般预后较好。
3、急性肝损害型:该型多数中毒患者在消化道症状后呈1-2天的“假愈期”,之后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腹部不适、纳差、肝区疼痛、肝脏肿大、黄疸等症状,经积极治疗,约2-3 周后渐趋恢复。少数病例呈暴发性经过,因肝性脑病、呼吸和循环衰竭死亡。
三、不购买野生蘑菇
严禁野生蘑菇进入超市、农贸市场等销售场所,严禁餐馆、酒楼、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销售和加工食用野生蘑菇。
各类食品生产经营户在购买食品原料时要认真查验,严格索证,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,不得加工和食用野外采摘的疑似有毒蘑菇及植物。
发现疑似毒蘑菇及有毒植物的要及时处理销毁,严防其流入餐桌,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。
温馨提示:
出现症状及时就医!野生蘑菇中毒无特效解毒药,一旦误食毒蘑菇请立即前往正规医院就诊!
食用野生蘑菇后,一旦出现头昏、恶心、呕吐等症状,应采用简易的方法进行催吐、导泻,以减少毒素的吸收,并尽快到医院就诊。
就诊时,应及时告知医生野生蘑菇食用史,并提供蘑菇样本或照片,供相关部门鉴定指导救治。